第200章 大明钱庄放贷就是与民争利,太子监国你们怎么不继续反对了?_大明:爹,论治国,你真不行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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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0章 大明钱庄放贷就是与民争利,太子监国你们怎么不继续反对了?(第1/2页)

其实这几天在朝堂上,便已经有人从各种角度抨击大明钱庄,其中一个核心思想就是“与民争利”。

说到底还是大明钱庄即将开展的放贷业务,触动了某些世家大族的利益。

早在先秦时期,就出现了借贷行为。

《秦律十八种》记载:有罪以赀赎及有责(债)于公。

这里的“有责于公”,指的就是民众向官府借贷,这在当时是比较普遍的。

毕竟古代社会以农业经济为主,种地毕竟是靠天吃饭,抵抗风险能力较低。

一到年节不好时,农民没有收成,很多人家连饭都吃不上。

如此下去,就只能靠借钱度日了。

古代的民间借贷,根据借贷时担保方式的不同,同样分为信用借贷和质押借贷。

可是人们都已经开始靠借钱为生了,又哪会有剩余财产来作为抵押呢?

因此信用借贷逐渐成为古代最常见的借贷方法。

很多人会奇怪,难道出借人就不怕,别人拿着他的钱逃跑吗?

这主要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,信用借贷的双方,大多是经济实力相差悬殊之人。

那些有能力向外出借的,基本上都是社会地位崇高的贵族,而且与官府之间有着密切联系。

他们对于普通小民来说,具有天然的震慑力,欠了钱后不敢不还。

再加上古代交通不便,贫苦的百姓出门基本靠走路。

一天根本走不了多远,还没来得及逃跑,就会被抓回去。

最为关键的是,户籍制度的约束力很大,人们想外出必须向官府申请。

如果没按照规定走了,那就是黑户,被发现后果更惨。

如果欠钱的人实在还不上钱,出借人会用自己的势力,强硬逼迫借贷人以土地、房屋,或人身作为抵押,最终转为质押借贷。

质押借贷则是根据“质”的不同,分为物质和人质。

所谓的物质是指以财产作为担保,来向别人借钱。

据《后汉书·梁冀传》记载:东汉外戚梁冀为人积善钻营,经常收集富商们的信息,然后去强行借钱。

他发现富商孙奋家中颇有钱财,就带着几匹马来到孙家。

随后梁冀要把几匹马抵押给孙家,同时借走五千万钱。

孙奋当然不愿意,只答应借给他三千万。

最终梁冀恼羞成怒,以莫须有的罪名抄了孙奋的家。

这是史书上有记载的,最早质押借贷案例。

虽然借贷人利用强权,将出借人害得家破人亡,不过这也说明质押借贷早已有之。

如今最有资格利用强权的大明皇室是出借人,面对把官员当韭菜的朱元璋,又有谁敢多欠钱不还的老赖呢?

唯一的破局办法就是,不让大明钱庄开展放贷业务。

想到这里,朱棡便将自己今天和朱标讲的那些话写成了奏本,打算明天上朝时怼死那些不开眼的官员。

在做完这一切之后,朱棡便在谢钰儿的服侍之下沐浴、更衣。

随后搂着媳妇一起探讨起了,昆字究竟有多少种写法。

晨曦透过云层,洒在宏伟壮观的皇宫之上。

朱棡身着华丽的官服,与其他文武百官一同前往朝堂。

皇宫的建筑巍峨壮丽,金碧辉煌的宫殿,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宽广的庭院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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